GB/T3037船用蝶阀蝶板位置的外部指示器设计标准


  所有的船用蝶阀应设有指示蝶板位置的机构。指示器的设计应这样,不能因其部件的装配造成错误地指示阀门的开或关位置。


  (面-面)结构长度规格为NPS 3(DN80)~NPS 24(DN600)的无法兰(对夹式)和单法兰(凸耳式)阀门,其结构长度和公差或偏差列于表1。


  规格为NPS.0(DN750)~NPS 48(DN1200)的150磅级(PN20)的阀门,其结构长度和公差或偏差分别以3种阀体类型列于表2中。这些阀门(阀体)结构长度适应于MSS SP-67宽、API609 B类和ASME B16.10宽,对于类型1;适应于ISO5752系列20,对于类型2;适应于ISO5752系列16,对于类型3。


  标记


  阀门应按MSS SP-25的规定进行标记。当任一温度下的最大关闭压差低于该温度下阀体的压力额定值时,也应在永久性固定的铭牌上标出这种限制。


  指定为在要求的方向上(单向阀)关闭的船用蝶阀,应清晰、永久性地进行标记以识别阀门的高压侧或介质流向。


 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阀门,可在铭牌上标出SP-68。


  试验


  5


  壳体试验


  每台船用蝶阀都应进行壳体试验。试验压力为表压不小于100F(38'C)额定值的1.5倍,向大圆整到下一个25磅/平方英寸(1巴)的整数倍。应采用水(水中可含有缓蚀剂)、煤油或粘度不高于水的其他适用流体(液体或气体)进行试验。试验温度不高于125F(52C)。目测检查承压壁面有可见泄漏不予验收。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的规定。


  试验应在阀门部分开启位置进行。如果制造厂能证明在1.1倍阀门最大额定压力下,阀杆的密封设计是能够密封的,则阀杆填料处的泄漏不应作为拒收的原因。


  密封试验


  5.2


  每台阀门应按5.2.2、5.2.3或5.2.4节的相应要求进行试验。试验压力应施加到密封条件最不利方向的蝶板一侧。限于在一个方向上(见4.2节)承受关闭压差的阀门,应在该方向上试验。


  用于关闭或切断的每台阀门,应进行密封试验。用5.1节所述的流体,在环境温度下,以1.1倍的船用蝶阀额定关闭压差进行试验。在试验中,阀体、蝶板或阀座无可见泄漏应视为合格。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4的规定。


  用于关闭或切断的允许阀座泄漏的每台阀门,应按5.2.2节的规定进行试验,只是阀座的泄漏应不超过买方规定的最大允许泄漏率。


  不用作关闭或切断的每台阀门应进行试验。试验压力和阀座的允许泄漏率由买方与制造厂商定。


  泄漏检测装置如压力衰减器可用于检测泄漏,其条件是它的使用在5.1和5.2节壳体和密封试验所规定的压力下。如果采用,则制造厂应注明其试验结果等同于5.1和5.2.6节的要求。


  对于泄漏自动检测方法,“无明显泄漏”是指每船用阀门NPS"的泄漏率不大于5X 10-立方英寸/秒(8X 10-'毫升/秒)。试验持续时间如5.2.2节所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