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用阀门规格阀门返修和重新处理


  10.1如果机械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,船用阀门规格则制造商可以对试样所代表的锻件雨新进行热处理,并按相应要求重新进行试验。


  对于单独进行试验而满足所有要求的锻件应该接受。


  船用阀门规格补焊一允许制造商自主选择补焊(参见补充要求S10),且应符合下述限制及要求:


  10.3.1补焊的焊接工艺及焊J:资格评定应按“ASME规范”第IX卷规定进行。煤接艺评定试验也应包括焊缝金属及热影响区的冲击试验。所有冲击试验试样的纵轴在焊缝被截面内,且切口底部与焊缝表面垂直。炽缝试样上的切口应在焊缝金属上,而热影响区试样的切口应在热影响区内。试样应为焊件厚度所允许的最大尺寸,如果可以获得全尺寸试样或者焊件厚度足够,则焊缝试样的一边应在焊缝表面的1/16英寸(1.6毫米)内切取。热影响区冲击试样的切取深度和部位与6.1.3.1及6.1.3.2中所述锻件试样的切取深度和部位相同。当锻件在补焊之后要进行热处理时,焊接工艺试板应进行相同的热处理。焊按工艺评定的机械性能应符合第6节要求。


  10.3.2施焊之前,应铲除或磨掉全部缺陷,船用阀门规格露出完好金属,并经磁粉或液体渗透探伤检验合格。


  10.3.3对于LF1锻件及补焊后仅进行消除应力处理的LF2锻件,其焊缝金属应采用符合AWS A5.1的碳钢焊条E7015、E7016或E7018堆焊。对于所有其它焊后热处理状态的LF2锻件焊缝金属应采用符合AWS A5.5的低合金钢焊条E7015-A1.E7016-A1及E7018-A1堆焊。对LF3锻件,焊缝金属应采用符合AWSA5.5的低合金钢焊条E8016-C2或E8018--C2堆焊。对于LFS.LF9及LF787锻件,焊缝金属应采用符合AWSA5.5的低合金钢焊条A5.1或A5.5的E-XXE8016-C1或E8018-C1堆焊。对LF6锻件,应采用符合AWS15、E-XX16或者E--XX18低氢焊条堆焊。补焊之后,补焊区域应经磁粉或液体渗透探伤证明无任何缺陷。


  正火、正火加回火或者淬火加回火状态下的补焊锻件,船用阀门规格应在补焊之后进行消除应力处理,然处理温度不低于1100F(590C),但也不应高于先前同一锻件基体金属回火所采用的温度,或者也可以按照4.4重新进行热处理。


  当用户规定补充要求S5时,该补充要求也适用于焊接工艺评定试验。


  船用阀门生产厂家若事先未征得用户同意,则补焊区不得超过锻件表面面积的10%,也不得超过(取两数值中的较小者)。


  锻成品件壁厚的1/3或3/8英寸(9.5毫米)


  当取得用户认可时,可以不受10.3.7中所述要求限制,但是10.3中的所有其它要求仍要满足。